XM外汇官网APP报道,国家格机2023年8月1日,发改发展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委国完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家能进行省内各级天然气管道(非企业内部管道)的源局业高运输价格将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定价权限原则上将不再转交下级部门。省内输
对于已纳入国家统一定价的气管跨省天然气管道系统的省内段及相关支线,省级部门将不再进行重复定价。道运
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应实行统一定价模式,制促质量从“一线一价”、国家格机“一企一价”向分区域定价或全省统一价过渡,发改发展以便与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委国完善推动形成“全国一张网”。家能进行在过渡期内,源局业高可通过制定标杆价格等方式,省内输引导管道企业提升运营效率,促进资源整合。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25〕1014号
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与国务院的决策,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定价权限和范围
省内各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订,原则上不下放定价权限。纳入国家统一定价的跨省管道省内段,省级部门不重复定价。
二、定价模式
省内天然气管道宣传价应实行统一定价,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价格。这将与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全国网络。过渡期内可通过制定标杆价格等方式,提升管道运行效率,筛选优质企业。
三、价格水平核定
(1)统一定价方法。省级部门在严格成本监管的基础上,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定价,并考虑输气量确定价格。标杆价格可依据平均价格水平或优质企业价格确定,并依地区市场结构分价区。新建管道运输价格应参考标杆及全省价格。
(2)合理设置定价参数。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定为40年,准许收益率不超过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输气量应设有最低负荷率,原则上不低于50%。
(3)价格监管周期设定。省内运输价格每3年校核一次,如相关资产及成本发生重大变更,可提前校核。
四、管道规划与投资管理
各省要加强天然气管道的建设与管理,进行科学审批与统筹规划,以确保管道建设和运营的经济性与效率。同时,重点审核投资项目,避免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与重复建设。
五、减少供气环节
各省要评估供气环节的加价情况,采取措施压缩环节,降低用气成本,鼓励直购直销的模式,从而减少重复收费。
六、规范市场秩序
省内天然气管道企业需严格遵守定价政策,避免以其它名义进行价格规避,确保市场操作公平,维护市场秩序。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省需全面摸底省内天然气管道情况,形成定价管道清单,持续评估和优化管道规划与投资管理。务必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稳妥推动价格机制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28日
本文编选自“国家发改委官网”;XM外汇官网编辑:徐文强。